5月22日上午,广东省高院对“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”案作出二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此前一审的死缓判决。被害人家属李海玉表示,自己无法接受这个结果,将会申诉。

据二审判决书,广东省高院二审审理认为,2024年2月,最高检对易某华予以核准追诉,故本案未超过追诉期,易某华案发后是否潜逃不影响追诉期的认定。

广东省高院表示,经查,现有证据可以认定本案发现的尸体就是李某平。易某华明确供述,被其杀害的就是李某平;被害人家属李某祥等人通过对尸体的衣服、尸体右手拇指指骨进行辨认,确定死者就是李某平;易某华指认的杀人现场,就是证人证实发现尸体的现场。

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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